近期,中国机器人检测认证联盟、国家机器人检测与评定中心等有关机构正式发布了《中国机器人CR认证目录》。这是我国机器人检测认证体系建设最新重要进展,为企业在国家重大专项采信方面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CR认证作为机器人领域的国家认证制度,在产业政策、招投标、金融信贷等方面获得了广泛的支持和采信。通过机器人检测认证联盟与国际主流认证机构的合作,CR认证成为国内机器人走向国际市场的桥梁。
2021年2月28日,机器人检测认证联盟颁布了中国机器人认证(CR认证)新版实施规则。为促进CR认证实施规则换版工作的有序开展,北京赛迪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推出“中国机器人CR认证实施规则换版系列解读”文章,就换版主要修订内容进行解读。第五期解读《协作机器人CR认证实施规则》,详情如下:
一、实施规则简介
《协作机器人CR认证实施规则》,适用于各类为协同操作而设计的工业机器人或工业机器人系统。
二、换版过渡期
《协作机器人CR认证实施规则》自2021年3月1日发布实施,替代旧版实施规则,对新受理的认证委托业务,我司将按照新版实施规则实施认证及颁发证书。旧版实施规则过渡期为12个月。详情如下表:

三、有效证书转换
各新版实施规则发布、实施之日前签发的A模式证书有效性不受本次实施规则修订的影响。
获B模式证书的企业应在过渡期内向发证机构提出变更申请,认证变更工作应在2022年2月28日前完成,变更期间原证书持续有效。
四、主要修订内容
— 由“工业机器人的协同操作安全认证实施规则”修改为“协作机器人CR认证实施规则”。
— 在“认证模式要求”中删除了A模式,仅保留B模式。
更新了“准许使用的标志样式”,删除了CR标识中认证机构名称信息缩写,删除了右下角的“E”、“S”和“E&S”的文字说明。
不再标明标准年号,统一适用于最新版本标准;
认证标准增加GB/T 38336、GB/T 38326、GB/T 16855.1。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和产品一致性检查”进行了修改:证书上可以有多个生产厂,应对所有生产厂进行工厂检查;
“监督检查频次”进行了修改,初始工厂检查结束后12个月内应安排年度监督,每次年度监督检查应在当年度内完成。
“型式试验时限”由20个工作日改为30个工作日;
删除6个月的整改限期限制;
细化“关键零部件/元器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