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受理条件
(一)申请上述支持项目的主体应在昌平区内登记注册并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近3年无严重失信记录。
(二)按照《昌平市区促进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支持措施》第十二条规定,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本措施多项条款或昌平区其他扶持政策的,按照“从优不重复”原则给予支持。符合北京市市级扶持政策规定的,可申请同时享受市、区两级政策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申报项目应确保在区内实施,符合国家、北京市、昌平区政策与规划,且未获得其他区级资金支持。
(四)申报单位自愿填写相关材料,承诺相关事项,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五)项目单位应接受区经信、区财政等相关部门跟踪检查和绩效监督。若存在隐报、瞒报和弄虚作假或违背承诺事项等行为,区经信局有权追究法律责任并追回资金,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惩戒。
事项描述
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开展“整机+关键零部件”协同攻关,实施机器人整机、控制器、视觉触觉传感器、伺服系统、减速器、操作系统、机器人用专用芯片等核心技术攻关项目。自2024年1月1日至申报截止日期间,按照实际攻关投入的20%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申报材料

办理程序
1企业提交材料
请各申报单位于2025年3月20日17:00前登录首都之窗政策兑现专区(网址https://zhengce.beijing.gov.cn#declare)进行申报,并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送至北京市昌平区西环路15号昌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307室(为避免遗失,不接受邮寄),逾期不予受理。
2镇街或未来城管委会或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初审
由单位所在镇街或未来城管委会或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初审推荐
3区经信局审核
区经信局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情况进行评审。
申报时间
2025-03-03至2025-03-21 17:00:00
咨询电话

原文 | 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