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法规
(一)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
2024年10月09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充分释放公共数据要素潜能,推动高质量发展。《意见》聚焦破除公共数据流通使用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统筹发展和安全,兼顾效率和公平,从扩大资源供给、规范授权运营、鼓励应用创新、营造良好环境、强化组织保障等方面提出措施:一是深化数据要素配置改革,扩大公共数据资源供给;二是加强资源管理,规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三是鼓励应用创新,推动数据产业健康发展;四是统筹发展和安全,营造开发利用良好环境。文件出台后,预期产生四个方面的效果:第一,将大幅扩大公共数据资源供给;第二,将进一步激发全社会用数活力;第三,将扩大社会有效投资;第四,将促进数据产业发展。
(二)国家数据局发布《关于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2024年09月27日,国家数据局发布了《关于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09月27日至10月11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到2029年,数据产业规模年均复合增长率超过15%,数据产业结构明显优化,数据技术创新能力跻身世界先进行列,数据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大幅提升,催生一批数智应用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涌现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据企业,数据产业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区域聚集和协同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加强数据产业规划布局、培育多元经营主体、加快数据技术创新、提高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水平、繁荣数据流通交易市场、强化基础设施支撑、提高数据领域动态安全保障能力、优化产业发展环境等七个方面共二十二项具体工作任务。
二、地方发展
(一)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就《广东省数据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2024年10月08日,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就《广东省数据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分为八章共六十七条,包括数据权益保护、数据资源、数据流通、安全与保障等章节,对数据权益登记、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数据交易规范与引导等作了具体规定。《意见稿》的亮点颇多,包括重视数据权益保护,为数据权益的确权、流转及保护奠定了坚实基础;建立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在省级层面立法明确授权主体多元化;响应广东数字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设“发展与创新”专章,提出将粤港澳大湾区打造为全球数据汇聚流转枢纽中心等。受访专家表示,广东省数据条例是广东关于数据工作的最新综合性立法,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全国一体化数据要素市场,促进数据的合规流通与交易。《意见稿》既体现了全面性与创新性,同时注重实践应用与效果评估。专家建议,数据立法应保持与国家政策的衔接,将以往数据法规修订中的遗留问题一并完善解决,可进一步加强在数据跨境等方面先行先试的探索和实践。
(二)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湖南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
2024年09月19日,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湖南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中详细规定了数据知识产权的登记管理流程、登记机关的职责、申请人的资格与义务、登记的具体要求和流程、以及登记后的证书使用、变更、注销和撤销等相关事项。为湖南省的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提供了全面的指导和规范,旨在促进数据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开发利用,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
三、新闻动态
(一)国家标准委等6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在部分重点领域探索开展标准实施效果评估及评估方法推广工作的通知》
2024年09月23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国家标准委等6部门关于在部分重点领域探索开展标准实施效果评估及评估方法推广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旨在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和《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2024—2025年)》要求,健全标准实施效果评估机制,推进标准实施与监督,更好发挥标准引领作用。《通知》明确了开展一批重点领域标准实施效果评估、推广一批标准实施效果评估方法、研制一批标准实施效果评估标准的工作目标,提出要围绕建设交通强国、文化强国、旅游强国、金融强国,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升国家水安全保障能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能源革命等重大部署,在交通运输、水利、文化和旅游、金融、能源等重点领域开展标准实施效果评估及评估方法推广工作。
四、研究成果
(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国家数据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2024年10月0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标准委联合印发《国家数据标准体系建设指南》(以下简称《建设指南》)。《建设指南》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据发展和安全的重要论述精神,以数据“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保安全”为指引,从基础通用、数据基础设施、数据资源、数据技术、数据流通、融合应用、安全保障等7个部分,加快构建数据标准体系,全面指导数据标准化工作开展,为制修订数据领域相关标准提供了重要指引,有利于充分发挥数据标准体系在激活数据要素潜能、建设数据产业生态、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等方面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和有关部门将强化组织保障、增强协同合力,深化贯标验证,发挥应用成效,加强人才培养,筑牢发展根基,确保数据标准化工作落到实处,推动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有效发挥数据的基础资源作用和创新引擎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