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法规
(一)国家数据局发布《数据领域名词解释》
2024年10月22日,国家数据局发布《数据领域名词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旨在为进一步推动社会各界对数据领域术语形成统一认识。《解释》对数据、数据要素、数据产业、公共数据等有关概念进行清晰定义,明确了数据是指任何以电子或其他方式对信息的记录,表现为原始数据、衍生数据、数据资源、数据产品、数据资产、数据要素等形式。
二、地方发展
(一)四川省发布《四川省加快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2024—2027年)》
2024年10月22日,四川省发布《四川省加快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2024—2027年)》(以下简称《计划》)。《计划》聚焦制造业“智改数转”,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以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为着力点,提出了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推动产业链群数字化转型、实施智能制造升级改造工程、提升绿色发展和本质安全水平、完善数字基础设施体系、增强转型服务支撑能力、构筑数字安全防护体系7大重点任务,并细分为20项子任务,力争到2027年,全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制造水平进入全国第一梯队。
(二)天津市发布《天津市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2024年10月16日,天津市发布《天津市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聚焦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旨在进一步加强各业务领域的工作统筹。《清单》共包括公安、交通、人社、民政、生态、住房公积金等9个方面的48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逐步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名称、内容等基本要素统一,逐步探索形成清单发布、应用建设、使用反馈、服务优化的闭环,切实将企业群众经常使用的高频服务打造成“好用”“爱用”的精品服务。
(三)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安徽省“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度新一批重点事项清单》
2024年10月15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安徽省“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度新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以下简称《事项清单》)。《事项清单》包括企业迁移登记、企业数据填报、大件运输、就医费用报销、社会保险参保、车辆报废、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申请公租房、退役军人服务、留学服务10个重点事项。《事项清单》明确,对国家部署的8个重点事项,按照“全省一单”标准,抓紧编制“一件事”涉及的单事项清单,原则上11月底前在试点市上线试运行,12月底前完成全省复制推广工作。对我省拓展的2个重点事项,2025年2月底前完成全省复制推广工作。
(四)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实施意见》
2024年10月1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就未来3年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干什么、怎么干”作了部署安排,明确了24项重点任务,主要聚焦高质量数据供给、高效率数据流通、高价值数据应用、高能级数据生态、高水平数据安全五个方面,加快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实施意见》聚焦‘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这条主线,围绕数据供给、流通、使用全周期进行了整体设计,是山东省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指导性文件。
(五)自治区数字化发展局、自治区党委网信办、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等17部门联合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数据要素×”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2024年10月06日,自治区数字化发展局、自治区党委网信办、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等17部门联合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数据要素×”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旨在发挥数据基础资源作用和创新引擎作用,带动数据要素高质量供给、合规高效流通,培育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充分实现数据要素价值。《实施方案》提出,力争到2026年底,与高质量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基本建立、配套制度逐步健全,数据资源规模和质量显著提升,数据要素应用场景广度和深度大幅拓展。
三、新闻动态
(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集中攻关试点的通知》
2024年10月1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集中攻关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选取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吉林省、浙江省、山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厅、委)开展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集中攻关试点。
《通知》明确,将聚焦企业反映的迁移难点堵点痛点,通过“流程再造、系统优化、业务协同、完善规则”,深化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改革,切实提升企业迁移登记的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推动实现“一地、一窗、一网、一次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