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方发展
(一)上海发布《新型数据中心“算力浦江”行动计划》
2022年 6月1日,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发布了《新型数据中心“算力浦江”行动计划(2022-2024 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表示将通过构建高性能算力为主的多元算力服务生态体系,依托上海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平台交换架构的独特性,探索打造全国首个算力交易集中平台,助力上海打造国际数字经济标杆城市。《行动计划》中明确指出,到2024年,上海市数据中心总算力规模将超过15EFLOPS,高性能算力占比达到35%,人均可用智能算力超过220GFLOPS/人,上海枢纽节点内数据中心端到端单向网络时延小于15毫秒。《行动计划》将持续统筹优化建设布局做为重点任务之一。一方面,将加快建设新型数据中心集群,应建尽建,数据中心单体机柜功率不低于6kw;另一方面,布局边缘中心,在五大新城、重点产业聚集区规划布局3个以上数据中心;同时,探索布局国际数据中心,满足合规跨境数据存算需求。
(二)《湖南省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发布
2022年5月31日,数字湖南建设领导小组(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印发《湖南省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着力解决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新型数字基础设施主要包括通信网络基础设施、数据与计算设施以及融合基础设施,力争到“十四五”末,湖南省实现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全国领先、数据与计算设施中部领跑。
(三)北京市发布《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2022年5月30日,《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发布。《实施意见》要求,统筹推进智慧城市、智慧社区基础设施、系统平台和应用终端建设。实施“互联网+基层治理”行动,整合部署在社区(村)的信息系统,加快推进“一库、两平台”建设,实现数据赋能基层治理。依托市级大数据资源平台,规范基层信息数据采集和核查,构建以人、地、事、物、组织为主要内容的城乡社区基础信息库。加强基础数据共享,建立健全向社区(村)推送数据机制。
(四)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数字经济全产业链开放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2年5月30日,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印发《北京市数字经济全产业链开放发展行动方案》,以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产业,激发数字经济活力。《行动方案》明确,将开展数据资产登记和评估试点,支持市场主体采取直接交易、平台交易等方式依法开展数据服务和数据产品交易活动,探索数据跨境流动服务,建设数据跨境服务中心,争取国家授权北京率先开展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初评工作,推动数字贸易港在跨境数据流动领域的国际合作。同时,进一步加大数据开放共享的力度。加快推进金融、医疗、交通、位置、空间、科研等领域数据专区,持续举办依托公共数据开放创新基地组织的公共数据创新应用大赛和数据融合应用实验攻关,面向行业组织或第三方机构开放建设自动驾驶、数字医疗、数字金融、工业等领域的数据共享空间。
(五)四川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意见》
2022年5月27日,四川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意见》,并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实施意见》明确,2022年底前,四川省将实现全省各级依法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并实现标准化,适合网上办理的行政许可全部实现“网上可办”;2023年底前,实现其他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以及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等领域依申请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全面标准化,规范统一、集约高效、智慧便利的省市县乡村五级综合性政务服务体系基本建成。
(六)山东省印发《深化数据赋能建设“无证明之省”实施方案》
2022年5月26日,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全面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国办发〔2022〕3号)等要求,充分发挥数据赋能作用,深入推进“无证明之省”建设,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化数据赋能建设“无证明之省”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拓展“无证明”服务领域,创新“无证明”服务方式,推进“无证明”服务标准化,强化“无证明”数据供给,夯实“无证明”应用支撑等要求。
(七)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和保障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建设的决定》
2022年5月25日,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促进和保障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建设的决定》(简称《决定》)公告。《决定》包括二十三条。其中,《决定》指出本市推进“一网统管”建设,以“一屏观天下、一网管全城”为目标,坚持科技之智与规则之治、人民之力相结合,构建系统完善的城市运行管理服务体系,实现数字化呈现、智能化管理、智慧化预防,聚焦高效处置一件事,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研判、早处置,不断提升城市治理效能。《决定》还指出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充分发挥治理数字化优势,积极依托“一网统管”平台,切实履行属地责任,依法有效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以及其他影响城市运行安全的事件。本市推动建设城市运行数字体征系统,科学设定城市运行体征指标体系,依托“一网统管”平台和智能感知系统,加强对城市运行状态的实时动态、智能精准监测。
(八)全国首批“数据经纪人”在广东海珠诞生
2022年5月23日,经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批准同意,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支持下,广州市海珠区率先推出全国首批“数据经纪人”名单,分别是广东电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广州金控征信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唯品会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数据经纪人主要有三方面的职责,一是受托行权,即数据拥有者可以授权数据经纪人行使权力;二是风险控制,在数据流通交易过程中起到中介担保作用;三是价值挖掘,挖掘数据要素价值,充当数据价值发现者、数据交易组织者、交易公平保障者、交易主体权益维护者等多重角色。首批数据经纪人名单发布标志着广东省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迈出新步伐。
二、国际观察
(一)美国首次公布联邦《数据隐私与保护法案》
2022年6月3日,美国众议院与参议院公布一份全面的有关国家数据隐私和数据安全框架的讨论草案(《数据隐私与保护法案》)。长期以来由于各方剧烈博弈,美国缺乏联邦层面的统一数据立法,此次两党两院达成一致,形成联邦数据立法提案,开创历史先河,亦是美国数据法治发展的重大转折点。
(二)泰国《个人数据保护法》生效
2022年6月1日,泰国《个人数据保护法》(Personal Data Protection Act B.E.2562,简称PDPA)正式生效。PDPA是泰国制订的第一部用于管理和保护数据的法律,该法案适用于在泰国境内为泰国提供产品或服务而处理个人数据的实体。PDPA规定了数据控制者和数据处理者(包括公共和私人实体)在处理、收集或披露个人数据之前,应如何获得数据主体的同意。此外,PDPA规定数据主体有权要求访问其个人数据,并有权删除此类数据。数据主体也有权反对收集、使用或披露他们的个人数据。在处罚措施方面,泰国皇家公报概述了三种类型的责任:刑事、民事和行政责任。处罚取决于违规的程度和类型,刑事处罚包括最高100万泰铢(约合19万人民币)的罚款以及最高一年的监禁,而行政处罚则可能导致最高500万泰铢(约合97万人民币)的罚款和最高两倍于实际损失金额的惩罚性赔偿。
(三)美国发布联邦公共研究数据库建设指南
2022年5月26日,美国白宫科技政策办公室(OSTP)发布了联邦资助研究数据库理想特征指南(Guidance on Desirable Characteristics of Data Repositories for Federally Funded Research),为在全美范围内建立和完善统一、规范的联邦公共研究数据库提供指导。指南中,OSTP明确定义了两类在线研究数据库的理想特征:一类适用于所有类型的联邦资助研究数据;另一类适用于涉及人类的研究数据,包括了额外的数据安全和隐私要求。美国联邦政府将以此指南为依据,对各研究资助部门、机构的研究数据管理计划进行评估,帮助完善现有数据库,指导新建公共研究数据库并创建功能更加强大的联邦公共研究数据库基础设施。
三、重大活动
(一)2022年数博会:赛迪发布《公共数据运营模式研究报告》
2022年5月26日,由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联合承办,中国软件评测中心、大数据产业生态联盟、《软件和集成电路》杂志社联合执行的2022中国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数据流通交易与市场培育”论坛在云端圆满举办。论坛上,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院长张立进行了题为《推动公共数据运营 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主旨报告,并隆重发布了《公共数据运营模式研究报告》,他聚焦公共数据运营相关问题,从背景和趋势、现状与挑战、对策建议三个方面进行了深入解读。
(二)2022年数博会:赛迪发布“数据安全产业公共服务平台”
2022年5月26日,2022中国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数据安全论坛在云上成功举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管理局杜广达副局长、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刘文强书记、中国科学院郑建华院士等专家领导出席了会议。刘文强书记做了《以“促进数据安全产业发展:新认识 新思路”为主题发表演讲》的主题演讲,他指出发展数据安全产业意义重大,希望各行各业真正地将“发展数据安全产业”,作为推进数字中国建设和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础保障性”。会上,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副总工程师安晖发布了“数据安全产业公共服务平台”。据悉,该平台将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管理局指导下,由中国软件评测中心建设运营。